作者:zm来源:海洋与气象学院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3-05-17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海洋科学学科2023年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 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对海洋科学博士招考学生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日(即从2023年5月17日-5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及书面形式向海洋科学招生领导小组提供相关信息(联系人:曾老师,联系电话:2396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