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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助学院老师、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访学的通知

作者:郭小青来源:海洋与气象学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4-05-07

为做好我院老师、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访学选派和资助工作,提高学院老师的科研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院学科建设的要求,现将选拔资助我院老师、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交流/短期访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学院2024年计划资助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人员不多于10人,短期访学不多于3人(仅限研究生)。优先资助上一年度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老师及优秀博士生,受资助者需要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口头报告,短期访学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特别地,如线上国际会议主办方举办地点均为国(境)外且签证办理较为困难的,亦可申请线上参会,仅资助会议注册费。

二、资助额度

学院资助国际学术会议的费用包括:交通费(含机票、火车票、城际间大巴费)、保险费(仅限交通意外险)、会议注册费、签证费、住宿费,并设最高限额,资助标准为欧美地区(含大洋洲)2.0万元人民币,亚洲地区1.0万元人民币;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超额部分由老师科研项目/导师资助。

短期访学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资助范围包括:在外期间国际旅费、签证费及差旅补助等费用。其中,国际旅费及签证费最高限额2.0万元;按学校规定补助住宿或租房费等生活补贴不超过0.8万元人民币/月。

三、选拔程序

常年接收老师和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的申请,短期访学的申请2024年5月30日截止(9月份之前出行)。符合条件的老师/研究生向学院提交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短期访学的申请表(见附件1)与会议/访学邀请函,学院领导、教授委员会对申请者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讨论,择优资助,并将入选资助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获批师生在回国后应提交国际交流访学成果表(见附件2)。短期访学研究生还应向学院师生做一次学术报告。

四、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郭小青,海科楼301室

联系电话:0759-2396055

                                       海洋与气象学院

                                         2024年5月7日

附件1: 国际交流/访学申请表

附件2: 国际交流/访学成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