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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与气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

作者:祝惠娟来源:海洋与气象学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4-04-29

海洋与气象学院

本科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确保以生为本、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及促进学生的特色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960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海洋与气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遴选实施细则。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长:谢玲玲、毛琪

副组长:薛宇峰、陈法锦、郑少军

 员:林海峰、侯庆华、范伶俐、谢辉、张宇、祝慧娟、黄瑞焕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审批工作,并作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申请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5%,如果申请人数超过5%,则按照学生的已完成学期取得的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和面试成绩综合评价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十周提交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进行条件审核、组织面试考查,综合评价后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第十二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考查其转专业理由、学业成绩、思想道德表现等确认其资格。通过资格审查者,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如下表所示。

专业

考试课程

大气科学

高等数学

海洋科学

高等数学

应用气象学

高等数学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学生对新专业的适应能力。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转入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学生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由学校审核做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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