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部署和要求,为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方式、招生计划及复试比例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将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下达至各招生专业招生,请密切留意我院网页最新通知。学校和学院保留调整招生计划的权利。
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一)材料要求详见《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四、复试安排(二)资格审查”,网页链接如下: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321.htm
(二)材料下载,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内含: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 & 诚信复试承诺书 & 研究生复试体检表)
三、复试考生名单
(一)第一志愿考生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2)
其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分,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二)调剂考生
调剂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我院复试通知。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如有需要开展多批次的调剂,将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2.调剂具体条件
(1)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调剂基本要求。
(2)我院相关学位点针对调剂考生,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将另行公布!
3.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择优复试并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于截止时间前(初定为:4小时内)确认,逾时未确认我院将取消该复试通知。如考生放弃复试或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已接收其他单位待录取,将在本批次调剂生源中择优递补复试考生。
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本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
对已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解锁。
四、复试安排
(一)报到、资格审查
所在校区:湖光校区
具体地点: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海科楼107室
报到、资格审查时间:第一志愿考生2024年4月1日 上午8:00-9:00
(二)第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安排:
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二)调剂考生按各批次分别进行复试,报到时间、复试时间待定,请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研招网站内消息(第一批调剂生拟安排在4月12—15日进行复试)。
五、拟录取
窗体顶端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本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1.初试满分为500的学位点: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为300的学位点(公共管理硕士):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学校复试录取方案递补录取。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三)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我院曾老师,邮箱地址:2833564323@qq.com。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拟录取学院,避免产生麻烦。
七、信息公开
我院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我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
(一)我校与自然资源部、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等,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若干名(具体以学院最终发布信息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取得我校学籍,由我校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培养与管理,除享受我校在校生待遇外,联合培养单位另配套相应待遇,毕业时按照我校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本实施细则依据《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
(三)本细则如与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其政策为准。
(四)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59-2396055
学院咨询邮箱:2833564323@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759-2396055
(五)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进入我校湖光校区。
(六)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交通、住宿规划,沿途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海洋与气象学院
2024年3月26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