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35号)(下称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审核推荐广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愿意按照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和要求,参加我省高校组织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有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或解决重大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经历,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并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在高校从事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担任高级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
(四)优先推荐进入国家或省级人才计划或项目的人选。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
入库人选由个人自愿申请填写《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推荐表》,并于4月20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三份提交至所在工作单位。
(二)部门审核
各单位、部门组织专家认真审核入库人选的材料,在推荐表的院系推荐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4月24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三、工作要求
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信息是高校选用。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审核本单位入库候选人有关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永回、李小蕾
联系电话:0759-2383281
联系地址:湖光校区行政楼322室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委库入库人选审核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办函[2018]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