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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12-08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湛江市科技局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是2015年以后科技评价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审。

三、申报材料:

1.科技成果登记公报格式(附电子版);

2.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类成果,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

3. 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

4.科技成果评价证明(项目验收书或成果鉴定证书);

5.科技查新报告;

6.研制工作总结报告;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应用证明材料;

8.申报时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线装成册,相关表格请登录湛江金科网下载。

四、报送时间: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报科技处易老师处。

注:今年8月份,国务院发文废止了科技成果鉴定,经咨询省科技厅相关部门,从今年起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只要项目结题验收后,进行了科技成果登记就可以报奖,不再要求成果鉴定。

联系电话: 2396153、13702478380

科技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