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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2017年春季学期)教材选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16-12-07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2017年春季学期)教材选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订教材范围

本次选订教材仅涉及我校在读学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即2017年春季学期)教学使用的教材,不能超前多订。

二、教材选订原则

1.“适用”原则:各单位和教师应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校教务〔2015〕112号)的规定选订教材。选订教材应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相符。充分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尽量选订经济适用教材,避免选订超学时、超内容、过度包装的高价教材。

2.“选优”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及教育部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部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推荐的优秀教材。

3.“选新”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

4.严禁选用包销教材。我校教材供应商无法通过正常采购渠道采购到教材称为包销教材。凡因教师选用包销教材,导致教材供应商无法采购到教材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的,责任由任课教师及其所在院系负责。

三、教材选订的要求

1.要根据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及学生学习的需要选订教材。

2.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订由开课系负责,以课程组为单位统一选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教材的选订由课程组负责,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由任课老师负责。

3.选订教材后须经开课院系教学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调整而更换。所有教材的订购信息都须通过教务处审查确认后方可预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教材供应商或学生推荐或发售教材。

4.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必须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5.公共必修课(思政课除外)、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限选课及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要求;指定一主选教材后还应同时指定一备选教材,教务处根据需要从中选择一种教材订购。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自编教材或自编讲义。若确无合适的出版教材选用而需要使用自编教材(讲义)时,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具体见附件1《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

7.西方原版教材的选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的西方原版教材方可列入学校使用。

四、教材选订流程

网址:

http://210.38.137.126:8020/jcgl/

http://210.38.137.125:8020/jcgl/

http://210.38.137.124:8020/jcgl/

http://210.38.137.79:8020/jcgl/

选订教材,具体要求如下:

1.任课教师网上选订或者申报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具体操作步骤参照《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师用)》(附件2)要求完成教材选订工作。

2.院系网上审核教材。具体操作步骤参照《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学院用)》(附件3),审核时发现有错订、漏订、重复订的应及时修正。

3.各院系审核完所有教材后,教务处编制教材征订计划(即教材预订单),学院审核无误后返回教务处。

五、教材选订的时间安排

1.教材选订或申报时间:12月6日—12月16日

2.院系审核截止时间:12月19日

3.返回教材计划时间:12月26日

六、其他

1.本通知中所有表格和网络选订或申报教材操作指南可在教务处网页—教务通知栏目或者在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

2.教材征订目录等相关纸质资料请各教学单位到教材服务部领取(主校区主楼102室)。

3.联系方式:2396178,陈老师,邮箱2478967833@qq.com.

附件1: 《自编教材(讲义)选用要求》

附件2:《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师用)》

附件3:《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学院用)》

附件4:《教材网上征订操作指南(教务员用)》

附件5:《广东海洋大学西方原版教材选用审批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