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67号) 第十七条规定:课程结束后,学生应参加考核,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准予补考1次;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给予补考,可重新选课修读,成绩记入成绩档案。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须申请缓考。补考、缓考不及格者,应当重修。
根据以上相关规定结合《广东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校教务〔2017〕99号)文件,现将2021-2022-1学期重修选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09:00 时至2021年10月5日(星期二)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2018、2019、2020级开设的课程和通识教育拓展课程(除面向2021级选修的信息技术及应用类课程)。
第二轮:2021年10月11日(星期一)09:00时至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23:00时。本轮只能选修2021级开设的课程、体育课程和面向2021级选修的信息技术及应用类课程。
本学期补(缓)考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10月3日23:59,有补考或缓考的学生需及时登陆系统查询成绩,课程补考或缓考不及格的,本学期开课的可报名重修。
重修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重修选课、退课等事宜。
二、重修选课规则
1、重修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进行。选修的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不能和学生已有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课程修读时间有三分之一及以上没修读的取消考试资格。
2、重修选课分为“跟班重修选课”和“单开班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课程如果未达到开班要求(20人以下)将会停开,10月4日(星期一)将对开班人数不足的课程做停开处理,选中停开课程的学生在10月5日23:00前重新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3、学生需认真核对本人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对于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符合重修条件的课程可参加重修选课。重修选课成功的学生,学生个人课表会出现重修课程信息,学生按照课表中课程的时间安排上课,并随开课班级一起参加考核。
三、教学管理
请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在最后一次课程结束前公布不具备考试资格学生名单。按规定完成重修课程的,教师在录入成绩时需要记录学生平时成绩。
四、重修选课咨询电话
重修选课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本学院教务员2396055祝老师。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重修选修课操作指南。
海洋与气象学院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