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海洋科学学科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注重选拔基础扎实、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博士招生复试将严格遵循教育部关于“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要求开展复试相关工作。各招生学院(学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
(三)回避制度
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核工作,综合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综合考核小组设秘书2名(可按实际情况增派人员),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二)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学科督查小组,负责按照上级和学校规定协同制定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学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新祥
副组长:陈 晓、陈法锦
组 员:谢玲玲、赵辉、严谨、孔松芝、吴英友、刘宏英
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陈法锦
副组长:孔松芝、吴英友
组 员:郑少军、王 超、孙东、赵娜
综合考核小组:
组 长:潘新祥
组 员:谢玲玲、赵辉、严谨、陈法锦、贾宝柱、徐建军、徐 峰、孙省利、李承勇
秘 书:王 超、曾 苗、孙东、赵娜
学科督查小组:
组 长:刘宏英
组 员:陈 晓、郑少军、马登值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人数的确定:
各专业扣除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额后,按照复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复试名单的确定:
报考我校海洋科学专业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经初审合格,并完成初试各科目考试,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复试名单,择优复试。
未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海科楼313室(候考室海科楼107室)
(四)考核内容:
主要对学生的思想素质、科研创新能力、专业素质与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其中,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考核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评分部分包括外国语考核、业务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试总分300分。由综合考核小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面试。
1.外国语考核
包括英语口语交流、专业文献现场翻译等。
2.业务考核
由考核小组专家提问,重点考察考生的海洋科学基础知识。
3.综合素质考核
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每位考生须进行15-20分钟的PPT讲解,随后专家进行10-15分钟的提问。
PPT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五)考核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复试综合考核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复试并进行书面记录。复试须由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拟录取
(一)经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海洋科学学科招收定向就业生不超过当年招生名额的20%。
(二)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占拟录取总成绩的50%,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拟录取总分=(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三)在复试时复试小组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综合能力素质进行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若拟录取考生的体格检查或调档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缺额将在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补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
2.复试任一部分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五、体检
拟录取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医院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本方案由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若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弹,学科将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适时调整选拔考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考试),请密切留意研究生院官方通知。其它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院等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招生秘书电话:
物理海洋学、海洋气象学:曾老师18565663473,邮箱2833564323@qq.com
海洋化学:孙老师18022673253,邮箱tsundong@gdou.edu.cn
海洋工程与技术:赵老师18863035927,邮箱hgxyyjs2021@163.com
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考试时间和地点,切勿弄错校区,按时参加考试!
海洋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联合复试小组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