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海洋与气象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作机构
成立海洋与气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动员、资格审查、综合成绩评定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主要负责学生所提交成果的审核答辩工作。
(一)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谢玲玲、陈晓
副组长:薛宇峰、刘宏英、陈法锦、郑少军
组 员:仉天宇、范伶俐、侯庆华、徐峰(姓氏笔画排序)
工作人员:祝惠娟、钟艺晴
(二)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谢玲玲
副组长:陈法锦、薛宇峰、郑少军
组 员:王磊、仉天宇、孔德明、范伶俐、金广哲、徐峰、凌征(姓氏笔画排序)
工作人员:祝惠娟、钟艺晴
二、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及限选课程无不及格、缺考或取消考试资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0。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成绩达到48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六级笔试成绩达到425分(710分制)及以上;以其他语种作为公共外语的,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0及以上。
(二)优先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满足学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联名推荐,可优先选拔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全国赛中,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获得与学业相关的最高等级奖的团队前6名本科生成员,或第二等级奖的团队前3名本科生成员,或第三等级奖的团队前2名本科生成员。
三、 推荐范围与名额分配
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2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海洋科学专业、大气科学专业、应用气象学专业。按照各专业学生数比例分配推荐名额,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一流专业建设点的毕业生。具体名额数量在学校下达指标后进行分配。
四、 遴选工作程序
1、学校发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通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学校文件“校教务〔2021〕56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日期前上交学院办公室。
2、根据学校文件及本实施细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鉴定和综合评定。
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本科阶段在核心或权威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Ⅰ类竞赛(全国赛)并获得第四等级奖以上奖励的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成绩计算体系。
3、符合优先条件的学生数多于学院推荐名额时,学院组织答辩确定排名顺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名额择优确定。
4、在优先选拔之后剩余免试推荐名额则按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由课程成绩、创新创业成绩和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三部分组成,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5、综合成绩=课程成绩×80%+创新创业成绩×10%+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10%。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二)创新创业成绩
创新创业成绩由与学业相关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论著和专利三类成绩组成(各类只取一项代表作)。
① 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只限“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项比赛;Ⅱ类为政府部门、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学科竞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项目;Ⅲ类为行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获国家级奖励但未达优先推荐条件按20分/人计。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如下: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对主办单位类别有疑义的,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鉴定,从严把握。
② 发表论著(必须见刊,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作者排名第一,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SCI、EI、CPCI-S、SSCI、A&HCI、ISSHP、CSSCI(含扩展版)等权威期刊发表文章}的计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专著或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如在CSCD(含扩展版)、北大核心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计30分/人/篇,在一般公开刊物(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发表学术文章的计10分/人/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30分/人/篇。作者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③ 专利。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3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10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以上创新创业成果未提及的获奖等次及排名均不计分。
(三)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德体美劳情操及政治素养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该项成绩基础分为60分。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者,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者,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者,可分别加20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时长在100小时以上加2分,300小时以上加4分(志愿服务时长以志愿平台统计数据为准)。
6、根据学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推荐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课程成绩高的优先选拔。原则上按分配名额的1.5至2倍确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成绩及备选顺序,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免生初选名单、《申请表》、学生前三学年成绩单、获奖证明等材料于规定日期前报送教务处。
五、 其他说明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学生,研究生升学政策按《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人伍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2019〕5号)执行。
2、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3、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无论任何原因受到处分,或不能正常毕业、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因病需休学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推免资格公示后至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截止前,推免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5、推免生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放弃推免资格。否则,学院将在该生个人档案中注明不诚信记录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用人单位。
6、学院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回避制度实施细则》执行。
7、对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处理意见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8、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教务〔2021〕56号)之规定执行。
海洋与气象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