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海南省气象局决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省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和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等9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被录用毕业生报销面试时产生的交通费用。
二、招聘岗位和待遇
(一)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
| 单位层级
| 岗位
| 专业
| 学历
| 需求数
| 备注
|
海南省三亚市雷达卫星站、海南省三亚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
| 省级
| 雷达观测、气象服务
| 大气科学类专业、电子与信息类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2
| 直接面试
|
海南省气象台、海南省气候中心、海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海南省气象科学研究所
| 省级
| 综合业务
| 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海洋科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6
| 直接面试,每年安排在南沙工作半年。工作性质较艰苦,适合男性。
|
海南省气象信息中心、海南省气象探测中心
| 省级
| 综合业务
| 电子与信息及相关专业、气象探测技术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直接面试,每年安排在南沙工作半年。工作性质较艰苦,适合男性。
|
海南省海口市综合气象观测站、海南省三亚市综合气象观测站
| 市级
| 综合业务
| 大气科学及相关专业、海洋科学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3
| 直接面试,每年安排在南沙工作半年。工作性质较艰苦,适合男性。
|
(二)待遇
按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待遇。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三)安排在南沙工作半年的岗位工作性质较艰苦,适合男性。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
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和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六、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在海南省气象局通过直接面试的方式开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投递应聘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将应聘材料打包压缩通过email发送至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43723386@qq.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姓名-应聘单位”的格式命名。
3.应聘材料要求
(1)《海南省气象部门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和个人简历;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
(3)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在校学习成绩单、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有被处分经历的,必须提供相应说明。如未如实提供,后发现并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因素,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人员数量较多的岗位(应聘人员数与岗位需求数比例超过5:1的),优先筛选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大气科学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5.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式为PPT汇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当场打分,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省气象局办公大楼三楼多功能厅。
6.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与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可从报考同一个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类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拟聘的应届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不得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十、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巧丽 联系电话:0898-65238036、65341240。
电子邮箱:43723386@qq.com
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hi.cma.gov.cn
附件:海南省气象部门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http://210.38.137.114/hyqx/uploadfile/2019/0513/201905130433209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