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著作、论文必需是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著作必须上交一本(已获学校资助的著作不再奖励);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及项目的立项通知合同书复印件,要在系统里上传、上交。
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是以自然年度时间为准,即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电子版统计汇总表及附件报送至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科(行政楼315房)肖老师处,联系电话:0759-2396153。
年度科研奖励以当年科研统计数据为准,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根据《广东海洋大学科研奖励办法》校科技(2010)8号文规定:“超过一年未申报者不再配套奖励”,请大家在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科研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千万不要漏报、错报。
注:科研管理系统操作请按用户使用手册执行,如遇问题,请及时在科研管理QQ群(208676608)或电话(2396153、2396158、2383133)咨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