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活跃学校的学术气氛,增进教师间的学术交流,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和学科水平。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地、有计划地开展各种类型的面向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术报告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其相关的工作及程序是:
1、进行学术交流的人员,可以是本校教师、科技人员,也可以是来我校进行学术访问或交流,短期讲学,学术研讨的国内外知名专家。
2、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活动以学院(系)、研究所(室、中心)、处等为单位联系组织,学校科研处统筹安排。全校性大型的学术报告由科研处组织。
3、学术报告、专题讲座的内容,可以是某学科的研究成果,前沿发展动态等,也可以是时事、人文、音乐、美术、体育、金融等领域的研究成果。
4、各单位所开展的学术报告(讲座),应提前两天贴广告,贴广告的地点是:霞山校区、主校区教学主楼、主校区行政楼、教工、学生饭堂等地点设立的学术活动广告专栏。
5、各场报告(讲座)时间应在1~2小时。
6、各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讲座),应把报告者及其单位、报告题目、报告者职称或职务、时间、地点、参听人数等作好记录;以及本单位教师或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参加者、职称职务、时间、地点、提交论文数及论文题目等)等,每学期末将本单位开展学术交流情况报科研处。
7、邀请国内外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的办理程序:
(1)由组织单位提出申请报告,把来校作报告专家的简历(姓名、职称职务、工作或所在单位、研究成果等),报告题目,内容简介,报告时间、经费预算(车旅费、食宿、酬金等)等写请楚,盖公章后交科研处,由科研处请示学校领导审批。
(2)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科研处将在收到报告之日起3~7天内作出答复。
(3)申请报告批复后,由申请单位组织召开报告会。
8、科研处将积极联系和组织国内外知名科学家来校作高水平的学术报告,也欢迎全校各位老师、学者积极向科研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