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来源:海洋与气象学院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3-10-01
经学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对相关计分项目的核准和认定,现对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日,即从2023年10月1日-10月3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结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曾老师 0759-2239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