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校研究生〔2021〕34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校研究生〔2020〕7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个人申请、学生代表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情请参考附件内容),公示期为3天,即2022年10月4日-2022年10月7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公示期后不再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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