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气象学院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通知
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根据本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免对象
推荐范围为我院海洋科学、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 推免基本条件(需同时具备)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无补考、缺考成绩。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以其他语种作为外语的学生,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以上。
三、 优先条件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选拔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全国赛中,获最高等级奖的团队前6名本科生成员,获第二等级奖的团队前3名本科生成员,获第三等级奖的团队前2名本科生成员,获第四等级奖的团队负责人,在满足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拔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四、 选拔办法
1、学校发布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通知后,符合优先条件和推免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连同佐证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
2、符合第三条优先条件者,经3名以上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相关材料和教授推荐信由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批准,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符合优先条件的学生数多于学院推荐名额时,学院组织答辩确定排名顺序,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筹全校名额择优确定。
3、在优先选拔之后剩余免试推荐名额则按综合成绩评定,综合成绩由基础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基础成绩×80% + 面试成绩×20%。
4、基础成绩=课程成绩×70% + 创新创业成绩×20% + 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10%。
(1)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即以学生成绩单中显示的平均学分绩点为准,换算为相应分数,作为学生的课程成绩,具体对应关系按《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创新创业成绩
该类型成果须与所学专业相关,与专业无关的奖项不得计入。
①发表论著。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本学科相关专著或在SCI、EI、CPCI-S、SSCI、A&HCI、ISSHP、CSSCI(含扩展版)等权威期刊发表文章的计50分/人/篇,在其他出版社出版本学科相关专著或在CSCD(含扩展版)、北大核心、广东海洋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的计30分/人/篇,在一般公开刊物(出版周期为旬刊、周刊及以下的刊物不计分)发表学术文章的计10分/人/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国家重要报纸上发表学术性和评论性文章的计30分/人/篇。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②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该项分为Ⅰ、Ⅱ、Ⅲ类,Ⅰ类只限“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三项比赛;Ⅱ类为政府部门主办的学科竞赛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项目;Ⅲ类为行业协会主办的学科竞赛项目。
Ⅰ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
获国家级奖励但未达优先推荐条件按20分/人计。
Ⅱ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
Ⅲ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加分标准:
各类奖项完成者中排名第二至第五的学生分数分别=排名第一分数×0.6、0.5、0.4、0.3。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分。
③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计30分,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登记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10分。排名第二、第三的得分依次为排名第一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④文化、艺术、体育类学生参加的汇展、展演和竞赛可参照Ⅱ、Ⅲ类分类标准并计相应分数。
(3)思想道德及操行表现成绩
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参军入伍后退役学生参加推免生选拔的;获市级及以上“见义勇为”奖项;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的,在此项目加20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5、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根据基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专业推荐名额1:2确定面试学生名单。
6、列入推免生面试名单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
7、面试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主要考查学生的培养潜质、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总分为100分。
主要从学生外语表达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思想认识、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考察。对于非英语语种的学生,需要加试外文翻译能力,计入外语表达能力项。
8、根据面试学生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候选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学校。
考查项目 |
应得分数 |
实际得分 |
外语表达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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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推理能力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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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水平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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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思想认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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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维能力 |
20 |
|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
3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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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 21日至9月23日17:00止。
海洋与气象学院报名地点: 学院办公室(海科楼301)
联系人: 祝惠娟 电话: 2396055
注意:报名时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如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书等。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另行通知。
七、 其他说明
1、推免工作中凡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2、推免资格公示后至推免生进行网上报名截止前,推免生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放弃推免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放弃名额由公示名单中候补学生依次递补。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3: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科技创新竞赛获奖)
附件4:广东海洋大学推免生分配名额
海洋与气象学院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