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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1-09 22:41:00   点击:


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计划通过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8名左右,包括非定向和定向培养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硕博连读招生办法见《广东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和管理办法》,具体方案学校另行通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专业方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一般为三年(全日制)。
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一) 普通招考方式面向社会招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其报考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学术水平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①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必修课五门以上(须有培养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②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③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且本人排名前三名。
3、身心健康,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一内有专家推荐意见表格)。
5、现役军人考生,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博连读招考方式面向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的1、3、4项要求。
2、申请人必须是我校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申报硕博连读的硕士生须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学位课课程成绩优良,其它课程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一般不低于80分,原则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修。
4、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获得优秀博士论文的潜力。公开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本人为第一作者,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排名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者等优先。
四、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报名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5年12月10日­--2016年1月10日期间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bsbm)自行报名,按照流程填报及上传相关资料,并生成报名号。
2、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2016年1月10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或邮寄)下列材料:
(1)在网报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2)下载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一);
(3)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二);
3、准考证领取
硕博连读考生不需领取准考证。
普通招考考生经资格审核,研招办将在网上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一律在考前1天(3月25日)由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带研究生证)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领取。
五、硕博连读选拔程序
1、报考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处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知其参加复试。
2、复试
经研究生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学校复试考核小组(含接收导师)的复试,最后由复试考核小组提出是否录取意见。
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将提前7天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布,复试在2016年3月20日前结束。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各学院按各学科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普通招考招生程序
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届时可通过学校研究生处主页查询成绩。
1、普通招考考生初试时间
2016年3月26日至27日。
2、普通招考考生初试地点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岩校区。
3、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科目(每科3小时,满分100分)
(1)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不考听力(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主要题型有:阅读理解、写作和翻译等。
(2)业务课(两门)
(3)自然辩证法(仅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时间为3月27日下午)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复试
(1)时间:普通招考考生初试结束后进行复试。
(2)方式:由各学院组织安排,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结合的方式。
具体安排复试前一周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普通招考考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同等学力报考者在复试时还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请与所报考学院联系。
5、录取
复试及格者,根据其初试、复试成绩,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能力,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七、体检
1、时间、地点
考试期间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一般不做复查。
2、体检标准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我校各专业博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是8000元/学年,三年共计24000元/人。
(二)奖助政策
为了鼓励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学校和学院出台优惠政策对研究生给予资助,具体举措如下:
1、2016年报考广东海洋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凡被正式录取者,入学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3000元。
2、非定向考生免收学费,定向生须缴费上学。
3、学校发放的奖助学金主要有: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万元/年,按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覆盖率70%;博士研究生助学金1.2万元/年,覆盖率100%。
4、学院资助:
①食品科技学院招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指导教师给予每人科研津贴800元/月。
②海洋与气象学院: 物理海洋学和海洋化学专业发放科研津贴每生500-1500元/月,由学院统筹发放,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物理海洋学专业优先录取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数学和物理及相关专业的考生;海洋生物学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③ 水产学院:水产养殖、渔业资源两个学科在按规定享受国家、广东省奖(助)学金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科研津贴每生不低于600元/月,由学院统筹,在导师科研经费中列支。
5、学校还设多项奖学金、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及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奖贷学金项目包括:
①南粤优秀研究生、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发表论文奖等每学年评选一次,并发放一定数量的奖金。
②“三助”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供学业成绩较好、家庭经济较困难的研究生勤工助学,300—400元/月。
③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协助经济困难学生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毕业与就业
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博士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说明
(1)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研究生处和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
(3)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gdou.edu.cn/main/default/index.aspx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邮编:524088
电话:0759-2396185,传真:0759-2396186
联系人:左老师
 
 
附件:附件一: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二:广东海洋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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